2022年新婚姻法離婚條件
在我國離婚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那么2022新婚姻法離婚條件是什么呢?
根據新婚姻法離婚條件關于協議離婚的規定,針對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情況,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并形成書面離婚協議后,可以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僅對上述事項不存在爭議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發給。
離婚協議是協議離婚的必要文書,自完成離婚登記之日生效。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等事項的處理約定。要注意的是,離婚協議的簽訂如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離婚后是不能單方反悔撤銷的。在準備好離婚協議后,夫妻雙方應親自向婚姻登記部門申請離婚登記,共同申領,該程序分別為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發證。
根據《民法典》千零七十七條規定,上述程序中的“冷靜期”為三十天。夫妻任何一方可在冷靜期內撤回離婚申請、或決定是否在冷靜期屆滿后申領。如果雙方感情破裂、確要離婚的,雙方應在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共同申請領取,過后不申請則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如果一方在離婚冷靜期內撤回離婚申請,或在冷靜期屆滿后不申請領取的,另一方若堅持要離婚,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夫妻雙方無法就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則只能選擇起訴離婚。案件的管轄法院一般為被告戶籍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立案時常規需準備的材料有:(1)原告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三份;(3)起訴狀三份;(4)被告戶籍證明原件(復印件)或經常居住地證明原件(復印件)
以上是對新婚姻法離婚條件的簡要概括,如果有任何疑問,也可咨詢相關離婚律師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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