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出軌逼我凈身出戶,可以索要青春損失費嗎?
不管在電視劇或者現實生活中,經常會有女性說出這樣的話。他們認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己一心操持家庭,將所有美好的青春年華都放在了丈夫、孩子以及整個家庭之中,因此在離婚時男方理所應當給予一定的「青春損失費」。
可是在法律上而言從未有一個法律的名詞叫「青春損失費」。從法律的角度看,「青春損失費」是沒有被直接認可和支持的?!盖啻簱p失費」是一個民間發展而來的詞,不過如果真是男方的過錯,導致夫妻之間離婚的,女方可以向男方提出精神上的賠償。比如男方出軌或者家暴妻子,作為妻子的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把丈夫告上法庭,有過錯方在分配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不分或少分。這應該也算是一種變相的“青春損失賠償費”。
這里就提到的「精神損害賠償」是什么?
「精神損害賠償」是指由于配偶一方的過錯,如實施了、同居、重婚、遺棄、虐待或謀殺配偶的行為,造成無過錯方精神上的痛苦和內心的創傷,導致婚姻關系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就其所受的精神損害要求過錯方賠償。所以可以明確,青春損失費不屬于精神損害賠償的范疇。
在離婚訴訟中,什么情形下才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但是結合留言中的這位女方的描述,對方有房有車,同意離婚,但要求女方凈身出戶,這豈不是便宜了對方?女方豈不是吃大虧了?
1、對方同意離婚,但要求女方什么財產都不能要,那肯定是吃虧的。首先男方的房子和車子屬于婚前購買還是屬于婚后夫妻共同購買?如果是婚前,女方則無權分割相關財產;如果是婚后夫妻兩人共同購買的話,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后由雙方分割。如果房產證上已經寫明了各自的房產份額,則雙方應按此份額分割房產。
2、其次就是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女方于16年懷孕,如今要離婚,孩子已經3歲+,3歲以后的話,考慮的就是誰能給孩子提供穩定的生活了,畢竟涉及到孩子的教育生活這些方面了,建議女方想爭取孩子的撫養權的話提早、詳盡搜集相關證據。
但是如果男方沒有出軌也沒有對你實行家暴,而是因為夫妻二人感情徹底破裂,實在無法在一起過日子,而選擇離婚,這種情況,只能是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正常的分割,如果你和對方對財產分割的事情不滿意,鬧個不停,婆說婆有理公說公有理,無法把財產分割通過,那就起訴離婚解決。
律所所有咨詢有關青春損失費的故事,都有著一樣的套路。
女方先是頂著父母的反對,非他不嫁,和男方在一起之后拼命工作,努力掙錢,甚至都沒有時間打扮自己。生活的折磨,使她慢慢失去了原來的青春靚麗,后被男方出軌更加年輕漂亮的女孩。
青春損失,作價幾何?依照法律索要精神損失的同時,重要的還是婚前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這個人,多年的感情就在離婚扯錢的時候全扯沒有了,貪婪的嘴臉把親的人變成可惡的人,弄死對方的心不停閃現,與其糾纏不如及時止損,離婚就是正確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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