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協議有效條件是什么
2023-03-16 08:22:03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2115
夫妻之間的離婚協議是指,在離婚程序中,夫妻雙方通過協商達成的一份協議書,用來約定離婚后各個方面的權利義務。那么,夫妻離婚協議的有效條件是什么呢?以下是幾個需要注意的點:
1. 必須是自愿協商
夫妻離婚協議必須是由雙方自愿協商達成的,任何一方不能強迫另一方簽署協議。
2. 協議內容符合法律規定
離婚協議必須符合法律規定,比如財產分割、撫養子女、贍養老人等,且協議內容需要保障雙方的基本權益。
3. 合法有效的簽署方式
離婚協議必須符合簽署規定,如需要公證或者律師見證,必須按照要求來執行。
4. 協議簽署時雙方應當有完全行為能力
離婚協議簽署時,雙方應當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也就是沒有精神病、酒精、藥物等影響判斷力的情況,另外離婚時女方的盼望期已過,否則協議可能無效。
5. 處于合法婚姻關系的夫妻才有權簽署離婚協議
只有處于合法婚姻關系的夫妻才有權簽署離婚協議,否則簽署的協議無效。
夫妻離婚協議的有效條件非常多,如果夫妻在簽署協議時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簽署方式不合法、協議內容違法等,都會影響協議的有效性。因此,在簽署協議時,雙方必須非常謹慎,協商的結果必須合法,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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