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補償
2023-03-10 10:24:35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1944
離婚女方能得到的補償主要包括三種情況:
1.離婚財產分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依據婚姻法定的財產制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按照“平等分割、公平合理”的原則進行財產劃分。離婚女方有權分得夫妻共同財產中對其所貢獻的份額,如雙方名下的房產、車輛、銀行存款、證券股票、保險理財產品等。離婚女方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財產分割方案。
2.婚姻家庭生活費用補償:如果在婚姻生活中,由于對方原因造成妻子經濟上的困難,離婚時可以要求對方劃撥一定費用用于妻子的生活。離婚女方可以根據自身經濟狀況的需要,向法院提出婚姻家庭生活費用補償的要求。
3.精神撫慰金:當夫妻因對方對妻子的違法行為引起心理傷害時,被侵害方有權要求侵害方支付一定的精神撫慰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離婚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精神撫慰金的要求。
總的來說,離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補償主要取決于雙方財產的情況、婚姻生活中的事實和法庭對雙方要求的公平合理性的判斷。對于離婚女方而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合理地利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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