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付首付,離婚如何房產分割?
離婚時夫妻雙方經常因為房產分割的問題出現糾紛,這也是拖慢很多夫妻離婚進度的重要原因之一。
案例:房子是婚前一方付的首付,離婚時另一方有權分割房產嗎?
需要分情況討論:
1、若雙方能夠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相關書面材料,那么離婚時按照雙方協商一致的意見進行分割。
2、若雙方沒有達成一致意見,那么婚前首付認定為對方個人財產,您可以分得的是婚后共同還貸及增值部分。
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千零八十七條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一般來說,房屋所有權會判歸婚前付首付方所有,支付另一方折價款,折價款數額一般按照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關于明確離婚時房屋補償計算標準的通知中規定的公式進行認定,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中,根據《高人民法院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判決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時,應當查明婚前簽訂合同支付首付款、銀行貸款及還貸、產權登記、夫妻共同支付款項、財產增值、尚未歸還貸款情況。
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房屋補償的計算公式為:房屋補償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項(包括本息)÷(房屋購買價+全部應付利息)×房屋評估現值(或夫妻認可房屋現值)×50%。
以上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離婚時具體的房產分割需要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情況,如有疑問建議及時咨詢離婚律師。家理律師事務所可提供免費的線上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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