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家暴我們應該怎么做呢????????專業離婚律師為您支招!
目前家暴事件頻繁爆發于公眾視野中,而且婚姻法離婚訴訟中家暴事件是可以一次判決離婚的,但是由于家暴定罪性質以及取證難,不少家暴不能得到很好的證據,往往使更多人深陷家暴的傷害。那么,面對家暴我們應該怎么做呢?
10月15日,短跑名將張培萌妻子@漠寒Roxana 控訴自己被丈夫家暴,并曬出相關照片及聊天記錄作為證據,目前她已向張培萌正式提出離婚訴訟并等待開庭。且不給這個事件定論,但如果張培萌妻子的所述屬實,出軌、家暴、搶孩子、打岳母,那男方實在是太卑劣了!
而對此張培萌方的回應是:警方經過調查后,對家暴報案不予以支持,所謂“婚外關系”更是無中生有。
要知道,大多數的警方是不太會插手家暴案件的,認為這是家務事,但這并不能代表沒有家暴行為。如果男方真有自己說的那么清白,那報警記錄、診斷證明他又該如何自圓?
專業離婚律師建議,家暴一定要保留證據,因為不是所有人都能看到施暴者如同惡魔一樣的嘴臉。面對家暴,請一定要記著:
①保留報警記錄,要求警察出警;
②到正規醫院開具就診證明和驗傷報告,不要忍氣吞聲,保存好受傷害的照片;
③將家暴情況向居委會告知,不要被“家丑不可外揚”的觀念誤導,記住!家暴是違法行為;
④視頻取證,可以選擇在家中安裝攝像頭的方式長期取證。
從張培萌妻子的表述中,雙方對離婚應該是沒有異議了,的焦點在于孩子的撫養權。一般2周歲以下的孩子,原則上會判歸母親撫養,因為孩子尚在哺乳期,所以大概率會給女方。如果男方確有家暴的傾向,也可舉證對方不適合撫養孩子。
面對母親被打、女兒被搶,但凡還有辦法,我想誰也不愿將這樣不堪的家事曝光在網上!生活中,很多被家暴的女性其實也曾向外界呼救過,只不過沒被重視罷了,比如前不久剛剛被前夫燒傷的拉姆。只希望這種悲劇能通過人為因素盡量減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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