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房產分割之婚后父母出資買的房離婚時怎么分?
婚后父母出資購房,登記在子女名下,那么針對這類訴訟離婚房產分割,離婚時怎么分?
這種情形在實踐中是比較復雜的,離婚律師認為需要按照雙方是否存在協議約定來分類討論。
(1)雙方無任何協議約定
①婚后父母全款購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該套房產視為父母對自己子女一人的贈與,屬于該子女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②婚后父母買房交付首付款,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貸款每個月都由父母償還,并且在離婚時已經還完貸款,又能夠提供充足的證據,法院一般不會認定該套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③婚后父母買房交付首付款,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貸款每個月都由父母償還,離婚時貸款仍未還完,法院一般會認定為父母對雙方的贈與,屬于共同財產,但是在分割時會考慮出資問題,在平分的基礎之上照顧出資多的一方。
④婚后父母買房交付首付款,登記在子女名下,子女每月償還貸款,原則上該套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平均分割,法院處理時會適當考慮父母出資的問題。
(2)雙方有協議約定
①當時的出資行為如訂立了借據、借款合同的話,實踐中需要三方簽字(父母、子女及配偶),認定為借款的可能性比較大,若認定為借款的話,則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平均分割,借款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需要雙方共同償還。
②實踐中還存在一類情形,受限于政策原因,父母無購房資格,買房后登記在子女名下。子女離婚時,父母需要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存在借名買房的事實,例如三方(父母、子女及配偶)簽訂的借名買房協議,父母一直實際經營管理該套房產或者表達借名買房意愿的聊天記錄、錄音錄像、證人證言等,如果借名買房的事實可以被法院認定,那么法院在訴訟離婚房產分割中不會處理該套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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