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去辦理離婚登記能不能馬上拿到離婚證?
如今,離婚已經算是比較普遍的事情了,有些夫妻離婚過程比較順利的,經過雙方協商,可以比較快速的協議離婚。而也有些夫妻協商未果,以訴訟方式離婚。那么如果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能不能馬上離婚呢?
現在協議離婚并不能馬上拿到。您和對方需要申請離婚登記,申請完之后,需要經過30天的離婚冷靜期。30天離婚冷靜期屆滿后,您和對方需要再次前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如果對方不配合,您可以起訴離婚。
【分析與法條引用】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千零七十六條的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千零七十七條的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千零七十八條的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千零七十九條的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ㄒ唬┲鼗榛蛘吲c他人同居;
?。ǘ嵤┘彝ケ┝蛘吲按?、遺棄家庭成員;
?。ㄈ┯小⑽镜葠毫晫医滩桓?;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ㄎ澹┢渌麑е路蚱薷星槠屏训那樾?。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根據以上規定,可以知道現在離婚不能馬上拿到,除了雙方協商以外,還需要經歷離婚冷靜期。離婚是人生大事,要慎重考慮,并且要在離婚過程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訴訟離婚時及時找律師面談。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我們,我們會予以更改或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