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離婚子女撫養權的變更
2022-04-21 15:48:12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2271
孩子看待生活的態度,很大程度上都受到父母影響,童年經歷帶來的影響可能會伴隨他們一生,今天我們要討論的是關于離婚子女撫養權的變更,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孩子的撫養權是可以變更的。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是雙方作為孩子撫養人的法定權利。一般說來,雙方是可以協商簽訂協議書,變更孩子的撫養權。但是如果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原則判決是否變更。
具體來說,可以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情形有:① 8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②子女的撫養權判給一方,但子女實際上跟另一方共同生活的;③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④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⑤ 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關于離婚子女撫養權的變更雖然都是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為原則,但更側重于撫養子女的一方發生的變化足以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如果您有任何疑問,及時反饋給離婚律師進行專業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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