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孩子撫養權法院怎么判?
夫妻離婚時常常因為子女撫養權產生分歧,那么離婚訴訟孩子撫養權法院怎么判?
根據《民法典》規定:“父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p>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p>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在雙方離婚時,應當對孩子的離婚訴訟孩子撫養權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法院會根據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孩子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離婚律師認為對于是否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完全取決于是否有在離婚后撫養孩子的意愿。但是,爭取了孩子的撫養權也并不一定就會得到法官的支持,法官會根據多個因素綜合判斷孩子由哪一方撫養更有利于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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