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歲子女撫養權,法院判決
2022-03-29 10:06:28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2141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判決子女隨父親生活:一是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例如母親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傳染病或者患有嚴重的精神病等;二是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三是因其他原因,例如母親的經濟能力、生活環境對子女成長明顯不利的,或者母親的品行不端、對孩子有暴力行為,或者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親自撫養子女的等。但需要注意的是,父親一方如果沒有充分的證據可以證明母親存在上述特殊情況時,法院肯定會將孩子判歸母親。
當然,如果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親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法院會尊重雙方的合意。
需要提示的是,一般撫養權糾紛均是在離婚糾紛中一并處理,而法院目前對于離婚訴訟的裁判態度更加謹慎和保守,雙方不能達成離婚合意的情況下,離婚訴訟周期一般都超過一年,如果啟動離婚程序時,孩子不滿兩歲,法院處理撫養權糾紛時,孩子很大可能已經滿了兩周歲,母親此時的優勢不再那么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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