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女子辦完離婚手續后,閨蜜不停地恭喜祝賀?
看完這個視頻中的女當事人從民政局拿著走出的神態,我只想到了一個詞:“重生”。
你需要果斷地推倒過去所經營的一切,并從廢墟里搶回值錢的東西,以此重建新生活。因此,很多時候,相比爭奪財產,人更需要的是找回自己。這并不容易。
我記得一位女當事人次來找我的時候,蓬頭垢面,眼神渙散,整個人精神狀態都不太好。
丈夫出軌后,開始不回家。她找遍了所有他可能出現的地方,在火車站,從夜晚站到天蒙蒙亮,好不容易等到他回家了,她跪下來給他磕頭,頭磕出血。作為一名家庭主婦,她沒有什么社會、工作技能,也沒有社交,她說丈夫就是她的天。丈夫的出走,讓她一下覺得天塌了。她經常對我回憶一些倆人的幸福往事,在三亞度的蜜月,在家里吃完飯后依偎在一起的肩頭,她全都歷歷在目。
為了讓男方回頭,她逼著男的寫了很多很多的承諾書,在紙上寫滿“我愛你”。男方全都照做,但依然出軌。她退到了底線,說,“只要你還回這個家,你在外地干什么事,我什么也不管。”但是男方做不到。女方沒有辦法,就想起訴離婚。我問她有什么訴求?她說,想把男方恩愛的時候承諾給她的一套房子爭取過來。
而直到法庭上見面之前,女方還抱有一絲幻想:我要分你的房子,你看你是不是為了減少損失,別跟我離婚了?男方沒有理她,欣然同意離婚。而就在我們出示關于我們想搶過來的這套房子的一些對我們有利的證據時,男方突然說,我不想離婚了。
女方一聽,高興得在法庭上喊出來,“你不同意離婚,你是要回來嗎?你是要回來跟我一起過嗎?如果是那樣子的話我是同意的,你只要回來就好。”法官嘆口氣。把男方支出去,跟我們單獨說了一番話。“你以為男方是想回來嗎?他只是不想讓把這個房子給你罷了。”至此,她的幻想還沒破滅,她說,“只要他回來,我把這個房子再給他也行。”法官很無奈,既然男方不同意離婚,他也就沒有判離。
這期間,女方繼續回家傻傻地等,這半年里,男方沒有回過一次家,她過得非常痛苦,也終于再一次地看清了現實。于是,她嘗試著去開展新生活,報了班,交了些朋友。到第二次她準備起訴時,已經完全換了個人了。這個官司打了快三年。她說這一路是重生。那時候,我常跟她說的話就是,“有些事情是不能回頭的,你要堅定的走下去。”也有很多當事人找到我的時候,對離婚這個決定還是猶猶豫豫,徘徊,她們怕親友嘲笑,擔心孩子失去完整的家庭……
你看,題主的這個問題多有代表性,閨蜜沒有嘲笑你,反而恭喜你脫離“苦海”,鼓勵你重生贏得新生活!我從事婚姻家事法律服務領域13年了,親歷了1000+宗婚姻家事案件,總結了親密關系中出現這3類情況,離婚可能是好的選擇!
種 :對方有嚴重惡習的,比如、吸毒、家暴。
這樣的“劣質”婚姻我一定不勸你留在其中,因為這其中的任何一項,對配偶的傷害都非常明顯。其中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之分,極少數一次就能終止,作為律師,我建議你如果出現家暴,一定要盡快離婚,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
第二種:出軌,且當事人無法忍受。
如果對方出現出軌背叛的情形,違背了兩個人初結合的意愿。我曾記得有個當事人形容那種痛苦,“之前的恩愛往事歷歷在目,曾經多么恩愛,遭遇背叛之后就有多么痛不欲生。”背叛之痛,那是一種心尖上入一把匕首的滋味,是一場沒有暴力,但是卻能無聲無息擊垮你的打擊。所以就算那些能夠處理好,終走出來的人,出軌給自己身心造成的巨大傷害也是刻骨銘心的。親密關系中的雙方一旦產生裂痕,婚姻就很容易變得脆弱不堪。畢竟,破鏡實難重圓。
第三種:三觀不合。
三觀嚴重不合的夫妻生活在一起,就是對彼此大的折磨。面對一個簡單問題,你們的意見永遠不一致,你有你的道理,TA有TA的道理,在這段婚姻關系中,客觀的說誰都沒錯!錯就錯在兩個三觀嚴重不合的人選擇結合在一起。離婚不應該被打上“不幸福人生”的標簽,就像一位當事人說的:“無論你是否選擇結婚/離婚,都不能停止自我發展,要讓自己有給予自己幸福的能力。”后無論你是已婚還是未婚,可以相信愛情故事,但你也務必要聽聽婚姻家事律師的建議!少走些彎路,保護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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