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夫妻共同財產都有哪些方式?
??我們曾經接待過一位女性當事人。
她和丈夫通過線下聯誼活動相識相戀,婚后倆人感情一直不錯。臨產前她回了老家,并在老家生下女兒,此時丈夫并未同她一起,而是在北京生活。待她帶著女兒回到北京后,她發現丈夫對他的感情變淡了,并在丈夫的手機里查到了和前女友的曖昧聊天記錄。
夫妻間有了二心是婚姻中可怕的事情。懷疑一旦開始就停不下來,在咨詢了律師后,她通過家里的監控和行車記錄儀終坐實了丈夫出軌的實錘,開始著手離婚。夫妻倆在北京有一套價值500萬的房子,在老家有一套價值200萬的房子,她找到我們咨詢委托的時候,不光她丈夫存在轉移財產的行為,她也有。
在漫長的婚姻續存期間,勢必會產生很多零零碎碎的夫妻共同財產,這些財產是屬于夫妻共同擁有的,大家或許都知道轉移財產是一種違法的行為,但卻不知道對方哪種行為屬于轉移了財產。機智點的也許能抓到對方轉移財產的現行,不太懂行的或許連對方什么時候轉移了財產都不知道。
今天家理律師就來給大家科普一下:轉移夫妻共同財產都有哪些方式?
隱匿銀行存款:在離婚訴訟時,一方把工資卡、銀行儲蓄卡的資金部取出,另存于其他銀行賬戶里,在開庭審理時只向法院提交了存款極少的銀行卡質證。這種轉移存款的方式,處理起來比較復雜,且難度也相對較大。
隱匿不動產:離婚前,秘密購買某處不動產。為了不讓這套房產被另一半分割,在離婚時一般采取隱瞞的策略。
故意隱瞞財產:故意隱瞞財產在夫妻離婚過程中比較常見,對于另一方不知道的房產、存款、股票、投資收益等,如果另一方壓根不知道這些財產的存在,根本不知道從何查起,也就無需花費成本去轉移了。
偷偷把財產轉移到別名下或低價出售:無法隱瞞的財產,夫妻一方可能會通過「贈與給別人或者低價轉讓給別人」的方式轉移。
其他家庭不動產:除了房產、存款這些隱性的財產,家里能被看得見的、值錢的財產,比如古玩字畫、冰箱電視等,也有被轉移的可能。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在這里,家理律師建議:
①離婚時,不要看到對方有轉移財產的行為,自己也去轉移財產,此時正確的做法是盡快咨詢律師如何應對、搜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
②離婚后,一但發現對方有上述轉移財產的行為,可以立刻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③在遭遇一方轉移財產后,不要以非法對非法,不能強行搶回這些物品,而是要及時向法院反映情況,經法院查證屬實后,可以對轉移財產進行分割。
④如果你已經掌握了對方隱藏財產的地點,也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以便于今后財產分割后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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