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系中如何才能做到愛自己
作為一名從事婚姻家事法律服務13年的律師,我每天都要回復后臺很多的私信,也要見很多的當事人,他們的共同點是都受過“愛”之苦。在婚姻和家庭里,他們曾經沉寂而忘我,但后旋而重生。在我接待過的當事人中,有太多的當事人愿意放棄全世界,也不愿放開自己的孩子。根據家理律所的統計,在家理近兩年結案的離婚訴訟中,自行撫養占比達到了22.22%,其中12.35%是母親獲得撫養權,7.41%是父親獲得撫養權,2.47%是兩孩由父母分別撫養。一位單身母親說,離婚了,獨自撫養孩子有苦有累也有甜,既然選擇了就會努力走下去,我只需要竭盡全力給孩子好的多的愛。
從家理結案的離婚訴訟數據上來看,離婚后孩子隨母親生活的比例具有壓倒性優勢,特別是孩子在兩周歲以下。在離婚糾紛大數據報告顯示,婚后第二年至第七年往往是婚姻破裂的高發期,這個時候一般家庭正是孩子1歲的年紀,孩子出生后的頭三年,基本決定了夫妻關系未來的走向。
根據我這些年總結的辦案經驗來看,面對生育養娃這件事,我始終認為懂得這幾點觀念的女性,往往都是愛自己的人,同時也能更從容地度過婚姻破裂的高發期:
一、樹立正確的生育觀,家庭的主角不是孩子,而是你們夫妻本身。
咨詢中有太多女性一旦進入母親角色,便會孤立另一半,將全身心投身都到孩子身上,對丈夫漠不關心。丈夫嫌棄妻子“不工作還發牢“、不懂照顧寶寶、情緒失控等;而妻子嫌棄丈夫"有了娃卻活得像個單身",下班不及時回家、不照顧寶寶、不做家務等等……其實這不光是在破壞夫妻關系,破壞的也是親密關系。
世間好的愛都源自于自愛。
我始終認為,好的母愛/父愛應該是始終有自己,懂得適當地把一些自己的事情排在孩子的事情之前,而不是頂著“犧牲”、“奉獻”這些詞匯,喪失自己的人生去成就孩子的人生,讓孩子去承受巨大的“愛的壓力”。
女性因為生育選擇全職,記得也要有財政話語權。
婚姻是經濟利益共同體,是默認合伙人制,既然大家一起“開公司”,不管誰主內誰主外,都只是分工不同。尤其是全職媽媽,拿不到財政權,處境相當危險。
孩子出生后,學會培養另一半作為父親的責任感。
孩子的出生非常容易打破夫妻倆二人世界的平衡,矛盾增加也是在所難免。此時,應該學會管理好自己的情緒,凡事多去溝通,講出自己的需求,而不是一味埋怨對方為什么不這樣去做。
只有這樣,夫妻倆才能一起度過婚姻容易破裂的艱難階段,孩子會慢慢長大,婚姻生活也會慢慢回歸平衡。
婚姻出現裂痕卻一味隱忍,總害怕離婚會影響孩子成長,其實大可不必。
很多婚姻在孩子出生的那一刻開始就有了裂痕,而處在婚姻中的女性常常擔心會因此而失去孩子、擔心離婚會對孩子成長的成長帶來傷害,于是一味的隱忍妥協,殊不知這樣的隱忍反而會讓孩子的心理承受更大的壓力。
要知道,一個家庭對孩子的影響如何,并不是看孩子生活在單親還是雙親家庭,而是能否讓孩子在家庭中感受到愛與被愛。
為了孩子不離婚,是很多女性用來挽回婚姻的借口,更是一種錯誤的認知,自己都難以在一段關系中收獲幸福,又談何給孩子帶來幸福呢?對孩子好的前提是,你要足夠愛自己!與其苦守一段糟糕的婚姻關系,不如給自己和孩子一個重獲幸福的機會。
我是易軼,一個80后女律師,執業13年,我處理了1000多件婚姻家事案件,從這些不幸福的婚姻中,我思考并總結出正確經營婚姻的方式。關注我,帶你從離婚律師的視角正確經營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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