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婚姻遭遇不幸時,及時止損好過相互折磨
在現實生活中無論是主動提出離婚,還是被動接受離婚。當雙方在離婚上意見不一致的時候,一場持久的心理對抗戰即告開始。針對因離婚帶來的情緒怎么辦?如何正確面對?今天從三個方面來聊人在離婚過程中如何和這些心理博弈,讓自己從陰影中抽離出來,走向更適合的人生。
一、沒有離不掉的婚,只是時間問題。
從法律層面上講,只要下定決心要離婚,就沒有離不掉的婚。
在我國,離婚只有兩種途徑:一是夫妻協商一致,到民政局協議離婚;二是起訴離婚,走法律程序。法律程序可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如果想實現快速離婚,只能通過談判,協議解決。離婚談判想要取得成功,取決于兩個要素:一要有方案,二要有威懾,二者缺一不可。
二、做壞的準備,不階段實施不同的離婚策略。
在離婚訴訟中,理智些的當事人會尋求專業婚姻律師的幫助,既可能是希望通過律師迅速達到離婚的目的,也可能是希望婚姻律師對自己的婚姻再作一次評估,是否還需堅守婚姻。
有著專業且經驗豐富的律師會先確認對方的離婚意愿,并幫助當事人一起分析自己想要的婚姻是什么,這個婚姻是否真到了非離不可的程度,哪一種婚姻調解方案對雙方當事人來說都是有幫助的。當事人在律師的幫助下,能夠正確認識自己內心深處的離婚條件底線的合理與否。
三、起訴離婚不僅是一場法律博弈,更是一場明爭暗斗的心理較量。
很多時候在法庭上你撒潑打滾,只會會讓對方巧妙利用你情緒的不穩定,如離婚心切、得子心切、得財心切等心理弱點,實現他的權益。你本想通過拖、鬧、使勁的折騰能多爭取點利益的,哪知原告心硬扛得住,加上雖然自己在道德上占優勢,但在法律上并不占有優勢。
很多女性朋友總是沖動有余理性不足,當然她也沒有這個經驗和腦力勁知道什么時候該爭取、什么時候該見好就收,哪里才是對方的七寸。權利都是靠自己爭取的,都鬧到打官司這一步了,如果指望對方自覺地給予更多的利益,那這想法就有點天真了。離婚時人每個階段的心理也是不盡相同的。我相信,你的目的一定可以實現,畢竟婚姻不是枷鎖。
而作為律師來說,不管處于哪一個階段,不論接受哪一方當事人的委托,既能維護當事人的權益,又能大限度降低當事人之間的沖突,是一項重要的修煉。
而當事人,能以一種平和的心態來對待婚姻,認識到婚姻的解體,并不意味著自己人生的失敗。而對對方的一定程度的讓步并不是吃虧,而是利于矛盾的化解,并且能夠及早地轉變角色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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