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或雙方被監禁,訴訟離婚由哪個法院管轄?
2019-05-24 17:13:20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2232
案例介紹:
居住在某市A區的妻子李某,要求與正在某市B區服刑的丈夫鄧某離婚。經審查,鄧某因涉嫌職務侵占罪已在某市B區監獄服刑四個月,服刑前,鄧某的經常居住地在某市C區。
管轄指引:應當由某市C區人民法院管轄。
案例介紹:
正在某市A區服刑的妻子李某,要求與正在某市B區服刑的丈夫鄧某離婚。經審查,鄧某因涉嫌職務侵占罪,已在某市B區監獄服刑三年。
管轄指引:該起離婚訴訟應由被告被監禁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官說法
1、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被告被監禁或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轄。
3、如果被告被監禁或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不足一年的,仍應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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