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離婚不惜“凈身出戶”的人,是不是對的呢?
講一個剛結案不久的案例。
我的一個當事人,見到她面時,就深感她被這段婚姻摧殘得不像樣。因男方屢次出軌,夫妻倆的感情早就貌合神離,多年前就已經兩地分居。
她見到我時,她一直在埋怨男方耽誤了她的青春,因為兩人拖著不離婚,還阻擋了自己的再婚路。但又向我表示:如果真的離婚了,她什么都不會爭,什么也不會要,希望能好聚好散……
就在我要為她的“佛系”著急時,她話鋒一轉:“至于房子和車子要不要給我,他自己看著辦吧,畢竟他欠我的!他要是不愿意給我,那我就要找他算算以前的賬了!畢竟我付出這么多年的青春,這么多年的忍耐……
其實我根本不在意他撩或是出軌,已經分居很多年了,都是成年人,誰還能沒點生理需求?無所謂!我們也早就不算是真正意義上的夫妻了。不愛了”。
在達成了爭取財產的一致意見后,我們屢次分析溝通,調證取證,并制定出適合她這個案件的終方案。
后的結局,是男方終同意把北京一套價值千萬的房和車過戶給她。雖然她還在反復強調,這近千萬的資產可不是她“要”到的,是男方欠她的!
等我再見到她的時候,她已經徹底擺脫初見時的形象,精氣神兒十足,對我侃侃而談道:“其實分居這些年我一點也不恨他,我甚至覺得特別特別值得!這些年我浪費了很多時間,走的太慢了,我現在要追趕我浪費的時間,跑可能都來不及追趕了,我可能得起飛了!”
她后表示,雖然自己已經一大把年紀,但也不是不可以再婚啊,萬一碰到合適的,還是可以試試的!畢竟自己現在也不愁吃穿,只要開心就好了……
婚姻有時候不一定能帶來幸福,但錢可以!
我見過很多女性朋友在來找我咨詢時,賭氣地對我說:易律師,只要能離婚,我可以凈身出戶,我可以什么都不要!
我給她們的建議是:當婚姻走到盡頭,不要為急于離婚而做出不理智的決定,比如我什么都不要!我可以凈身出戶!當婚姻不在,該爭取的,盡力去爭取;不該爭取的,有取舍的爭取!才是聰明女人的做法。
為什么那么多人懼怕離婚?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擔心離婚后過得不好,沒住處,沒收入。但現實生活中,離婚后過得滋潤的人不要太多,你硬要放棄屬于你的全部,什么都不要,當然過得不好!
從業13年,我見過婚姻中太多人性的黑暗,也見過很多人性的閃光。所以在這里,我也建議女性朋友們:
離婚時,錢一定要抓在自己手里,不要矯情,也別客氣,他連你的青春都可以辜負,又怎會在意你此時此刻準備“凈身出戶”的付出?
不要高估自己的大度和善良,也不要低估對方的小氣和無情!有愛時你可以妥協自己保護婚姻,無愛時我建議優先考慮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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