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有的男人會家暴呢?
家理律師曾經接待過一位常年遭受丈夫家暴的女性當事人。女方年薪幾十萬,雖然長相算不上沉魚落雁,但也算得上有顏值有能力。她一直覺得自己的婚姻生活也應該比其他人更加體面,可丈夫偏偏給了她一段令她“難以啟齒”的婚姻生活……
雙方在相親角相識,男方大女方10歲,女方被男方的風趣幽默吸引了,本以為對方比自己大很多,生活上能更照顧她。萬萬沒想到結婚后,才發現他的風趣幽默都是假象。女方每天為了工作而忙得一塌糊涂,男方卻吊兒郎當、無所事事地待業在家,工作也不找,每天招呼一幫狐朋狗友來家里喝酒,心情不好了就對女方動手。
有一天女方加班到很晚,回到家一進門就聽男方低沉著聲音問她為什么這么晚才回來,是不是出去和事鬼混了。女方本來想跟他辯論一番,卻無意間發現茶幾上整整齊齊地擺了3把刀!慌亂之下,她連衣服都沒拿就逃出了家門,跑到樓下尋求保安的幫助。
找到家理律師時,她對家理律師說:那一刻,她再也不想為這段婚姻尋找借口了。
根據家理律所白皮書大數據,有近4成的婚姻自述存在家暴現象。我們總結了因家暴導致離婚的案件發現,中國男人家暴的主要原因有3點:
一是“打是情,罵是愛”的傳統觀念根深蒂固。
在我們的傳統文化里,家庭本位觀念深重,“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的綱常,讓妻子和孩子淪為男人的附屬品,因此打老婆、打孩子都是男人治家的手段和方法,于是有了“不打不成器”“棍棒底下出孝子”等荒謬的做法。
盡管時代已經發生了變遷,但很多人依然有著“打是情,罵是愛”的傳統觀念,打老婆、打孩子被認為是正?,F象。目前我們正處在傳統的家庭本位和個人本位兩種思潮激烈對抗的階段,所有反家暴的宣傳活動,都將對公眾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這些文化教育將歷煉出新的民族人格,屆時家庭暴力將得到極大改善。
二是家庭暴力的過錯成本低。
打老婆、打孩子并不認為是暴力行為,因此我國法律一直對其比較寬容。2016年《反家暴法》確立了三種保護家暴受害者的措施,例如國際上行之有效的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中國特色的告誡書制度,以及強制報案制度等,取得了一定效果。
在刑事方面,每年20萬起的家暴案件,終只有不到200人被判刑。而在民事方面,家庭暴力認定困難,即使認定了,精神損害賠償數額也只有兩三萬元,過錯成本比較低。
三是大部分夫妻不知道如何有效溝通。
在我們的傳統文化里,夫妻關系是不被重視的,更沒有人認為婚姻需要刻意的學習與經營。從心理咨詢角度出發,家暴的施害者與受害者均是心理問題的受害者,大多數家庭暴力是兩個人溝通不暢造成的。
我們曾經接待過一位受害女性,她是一位老師,特別喜歡說教丈夫,丈夫說不過她,就動手打人。事后,這位丈夫表示:“我就是想讓她閉嘴!”
在這個案例里,我們可以理解丈夫的情緒和動機,但不能接受他采取的家暴行為,但是妻子顯然沒有get到丈夫的情緒,還在不斷地說教,終引發了丈夫的暴力行為。
對于個人來說,觀念的轉變和法律的修訂是我們難以獨力完成的,但是改善溝通卻是我們自己可以努力完成的事情。那么,如何與愛人進行有效溝通呢,心理學家李中瑩在《重塑心靈》里給出了8點啟示,分享給大家,希望能給大家帶來一些啟示。
條:有效溝通的前提是和諧氣氛。
第二條:沒有兩個人是一樣的,沒有一個人在前后兩分鐘內是一樣的,因此溝通方式也要因時因地因人而變。
第三條:一個人不能控制另一個人,每個人只能自己推動自己。因此,你需要給對方一些空間。
第四條:溝通的意義取決于對方的回應,有效果比有道理重要。
第五條:對方的真實意愿,只有對方才能決定,你不能猜測和假設,如不肯定,找他談談。
第六條,可以直接談的不要經由第三者,帶著坦白、誠懇、關懷的心,什么都可以談。
第七條,兩人的的共同信念和價值越多,溝通越有效果。
第八條,凡事至少有三個解決方法,若已知的方法不管用,總可以找到變化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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