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全款買房,并取得房產證,離婚時房子算誰的?
北京離婚律師提示:人家的房子屬于婚前財產,離婚的時候跟你也沒有任何關系哦!
請牢記:協議優先于法律!
房子已經是結婚的一項標配,雖然新婚姻法規定了“誰出資買房,房子歸誰”,但正兒八經到離婚的時候,各種情況都會出現,哪怕法律當頭,也難免扯皮。
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在結婚之前,其實大家就應該把這些事算清楚,想明白。
注意:當你們決定結婚的時候,就簽訂好婚前財產協議,如果各自都有婚前財產,好去公證一下。
另外,當兩個人感情走到盡頭,確定要離婚的時候,也可以簽訂離婚協議,約定財產歸屬。
要知道,夫妻財產分割原則的條就是自愿協商原則,所以,協議優先于法律!!
通過協議把房子產權歸屬問題確定好,是方便,也高效的解決方法。
但是呢,在大多數情況下,普通人一般都是不會簽這種協議的。畢竟結婚前大家都卿卿我我,百分之百確定能和這個人天長地久,誰還去做這些無聊的事!
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第二、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第三、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凈身出戶”。
第四: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撫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后的換病房等。
第五、尊重當事人意愿,財產約定先于法定的原則:公民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可以多種形式處理雙方財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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