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撫養權的變更協議怎么寫?
為了改變孩子的監護權,雙方同意自己寫協議,好嗎?
北京離婚律師回答:
發言人說:"只要有共識,便可簽署有關更換監護權的協議,而無須到民政事務局備案。"然而,為了改變戶籍登記制度,有必要對"關于改變兒童監護權的協定"進行公證。在男女之間達成協議的情況下,改變監護權的快辦法無疑是改變當事方的協議,而不是法院起訴所遵循的法律程序。由于戶籍管理部門在辦理戶口轉移時對所提交材料的審核非常嚴格,不批準單獨的"子女監護變更協議",因此有必要申請"兒童監護權變更協議"的公證。
辦理子女撫養權變更公證,只有父母雙方協商達成"子女撫養權變更協議",然后到公證機關申請公證,只要雙方持"兒童監護權變更協議"公證到戶籍管理機關辦理戶口轉讓,一方提出變更子女監護權,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變更對子女的監護權。"-
律師分析:
雙方協議變更監護權的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離婚后任何時候都可以改變子女的監護權。因為在確定離異子女監護權的歸屬時,應遵循"有利于兒童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保護子女合法權益"的原則,充分考慮父母雙方的經濟狀況或家庭環境等因素。如果有監護權的一方因種種原因不能照顧好自己的子女,不能為子女的成長提供良好的環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改變對子女的監護權。
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如果父母同意改變撫養子女之間的關系,則應允許他們。"可以看出,無論是同意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只要離婚雙方已達成改變撫養子女關系的協議,并且不違反法律規定,也不應允許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就不必向法院提出改變撫養子女關系的請求。離婚后,雙方協商達成的變更育兒協議,屬于約定離婚的,應當向離婚登記機關提出;屬于離婚訴訟的,應當向原訟法庭提出。
婦女沒有子女監護權,也沒有義務詢問子女的情況,但除非你在離婚時同意不要求婦女支付贍養費,否則必須支付撫養費。
在這種情況下,好談判,畢竟這件事是另一方的合理損失,而另一方解釋說,不支付贍養費是一種非法行為,不論是否有協議或判決,同意在執行程序是她的損失時支付贍養費,甚至可能犯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你現在想要贍養費的方式取決于你是如何離婚的。如果這是由離婚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贍養費是雙方同意的,但如果該婦女現在不支付贍養費,她需要起訴該婦女要求贍養費,并在收到法院的有效判決后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訴訟中的離婚已經得到法院的有效裁決,而法院也已經決定了贍養費,那么你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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