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對方不出庭又不同意離婚怎么辦?朝陽好離婚律師
2024-12-23 08:53:13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1842
起訴離婚時,對方不同意離婚,也不出庭,就一個拖字訣該怎么辦?離婚訴訟中,被告1方采用逃避不配合的方式拒不到庭是經常發生的事兒。有人說法院可以對被告缺席判決,但殊不知離婚案件特殊,因為涉及到人身關系,沒有被告的意思表示不能輕易的進行缺席判決。一般只有以下四種情況可能缺席判決。
種是能聯系上被告,但被告拒不出庭的。比如被告拒收傳票,法院采取留置送達,或者是收到了傳票拒不到庭的。這種情況下,由于被告放棄了自己的訴訟權利,法官可能會推斷原被告之間矛盾激化,已無法溝通。被告消極對待婚姻,沒有修復感情的實際行動,認定原被告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進行缺席判決離婚。
第二種情況是聯系不上被告而無法出庭的。如果被告已經失蹤滿了兩年,則會發布尋找失蹤人的公告,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應當缺席判決離婚。第三種情況是,如果你有充分的證據能夠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也是有可能進行缺席判決準予離婚的。比如對方有家暴、吸毒、、重婚等嚴重過錯行為。第四種是為穩妥的方式,次起訴不判離后分居滿一年再次起訴,在分居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就算對方依然不出庭,也會進行缺席判決,判決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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