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離婚需要離婚證嗎
2023-03-27 08:21:37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1629
答案是需要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或雙方申請離婚,應當到縣級以上人民法院遞交書面起訴狀,并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結婚證書;
2.婚姻登記證明;
3.夫妻雙方件;
4.家庭財產和債務的清單;
5.子女件和出生證明;
6.其他與離婚有關的證明和材料。
根據以上規定,離婚所需證明材料中,結婚證書和婚姻登記證明是離婚所必需的證明材料,因此,申請離婚的同時需要提供書。
如果是二婚離婚,還需要提供前一段婚姻的明。如果離婚夫妻經過協商自行制定離婚協議,離婚登記時應當一并提出并簽署協議書,法院審查通過后方可辦理離婚手續。
總的來說,書是離婚公證的關鍵證明材料之一,二婚離婚同樣需要提供書。所以,進行離婚手續時一定要準備好相關證明材料,以確保手續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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