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需要什么手續
2023-03-18 11:02:06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2079
協議離婚是指離婚雙方通過一定的協商和商議,達成了離婚協議,并在民政部門進行了登記,在法律上解除了婚姻關系。需要的手續如下:
1.提交離婚協議書:由離婚雙方書面起草離婚協議書,明確離婚的原因、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及探望等事項,并簽字、蓋章。
2.提供相關證件:雙方需提供有效的、戶口本、結婚證、子女出生證等證明身份和相關事項的證件。
3.辦理登記手續:由雙方持證件到當地居民委員會或民政局辦理登記手續,需要攜帶相關證件及離婚協議書。
4.等待審核:初次登記后,當地居民委員會或民政局會對雙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確認資料無誤后,便可以領取。
協議離婚需要注意以下幾點:一是需要婚姻雙方的自愿,不能違反法律規定;二是必須訂立書面的離婚協議,并注明是否涉及房產、車輛、債務等財產分割問題;三是需到當地居民委員會或民政局提交相關手續,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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