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婚后加女方名字離婚如何分割房產?
房產分割是引起夫妻雙方離婚時財產糾紛的主要原因之一,并且每對夫妻的具體情況不同,所以處理起來會遇到各種不同的問題。
婚后加名登記為夫妻雙方的房屋屬于夫妻共同共有,但離婚時并非一律平均分割。在司法實踐中,法院會根據房屋出資來源、雙方在婚姻中是否存在過錯、是否共同生活等具體情況進行分割。
法律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后,發生效力;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也就是說房產的所有權是以房產證上登記的為準?;楹髮Ψ慨a登記的加名行為,視為房屋原所有權人自愿贈與房產的行為,該行為已發生了變動房屋產權的法律效力,因此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即便是一方婚前個人購買的房屋,只要婚后增加另一半名字,此房產就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房產證上加名行為屬于不動產權利變動行為,具有公示公告的物權效力,房產證上加名后,意味著房產的權屬發生變化,因此房產加名行為一旦完成,則產生財產轉移的法律效力。
房產證加名時,如雙方未約定對于房屋各自占有的份額并在房產證上登記為按份共有,那么雙方對于房屋處于共同共有狀態,離婚分割時,不一定是雙方各二分之一。司法實踐中,法院在處理類似案件時,關于分割方式,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會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一方是否存在過錯、雙方婚姻關系持續時間等因素,按照照顧子女及女方權益、照顧婚姻無過錯方等原則,對房屋進行分割。
有其他關于離婚的問題可以隨時咨詢家理律師事務所的離婚律師,以免在不了解規定的情況下造成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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