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撫養權歸女方,可以不讓孩子見爸爸嗎?
2022-06-24 14:40:55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2098
夫妻二人離婚時會分割財產,處理債務和子女撫養權等問題,其中,雙方在子女問題上是非常容易產生矛盾的,甚至有的人在離婚以后也會出現子女糾紛,比如有撫養權的一方不讓對方看望孩子。
離婚后,雙方仍是孩子的父母,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有權對未成年子女進行探望、聯系、會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而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有義務配合。如對方具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中止其探望孩子,但是若中止探望的事由已經消除,則探望權仍可以恢復。
并且,若法院已經判決對方具有探望權,仍然阻止其探望,那么對方可以拿著法院生效的判決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要求配合履行探望權。若法律文書中未寫明探望方式,則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也可以向法院起訴探望權糾紛要求保障探望權,除非該方具有吸毒、、酗酒、家暴等惡習,探望可能危及孩子的身心健康,或者該方具有利用探望藏匿孩子的行為。因此,出于對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考慮,并不建議有撫養權的一方阻止對方探望,父母的感情破裂并不能影響其對子女的關愛,雙方即便已經離婚,仍期望您和對方能夠共同給予孩子出于父母的關愛,讓孩子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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