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房貸沒辦下來,如何分割房產?
夫妻之間因感情不和而離婚是很正常,也很常見的現象,因為婚姻本該是為生活增色的,如果過得不幸福,完全可以選擇終止這段關系。離婚時必然會涉及到財產分割的問題,在這個過程中雙方在財產上可能會出現各種爭議,尤其是在房產分割的時候。
案例:離婚時房貸沒辦下來,如何分割房產?
要分情況討論:
一、婚前買房的情況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房屋登記在支付房款一方名下,貸款在婚后由二人共同承擔,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判決房產歸產權證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千零八十七條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房屋折價款的計算方式:夫妻共同支付款項(包括本息)÷(房屋購買價+全部應付利息+其他費用)×房屋評估現值(或夫妻認可房屋現值)×50%)
2、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買房,按一般共有處理,婚后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后買房的情況
1、不論是一方出資或雙方共同出資,也不論是登記在一方名下或雙方名下,除非有特別約定,否則房屋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房屋折價款的計算方式:(房屋現價值-剩余貸款)/2)
2、如果是找朋友借款購買的,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且該借貸款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雙方應對該債務承擔共同清償責任。(房屋折價款的計算方式:(房屋現價值-剩余貸款-朋友借款)/2)
三、父母出資買房的情況
1、婚前一方父母全款出資買房,房屋登記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為子女的個人財產;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視為父母對雙方的贈與,一般婚后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由夫妻二人共同償還房貸,登記在子女一方或雙方名下,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3、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房屋登記在子女一方名下或者雙方名下的,一般都需要分情況討論:
a、婚后父母買房交付首付款,貸款每個月由父母償還,離婚時貸款仍未還完,法院一般會認定為父母對雙方的贈與,屬于共同財產,但是在分割時會可能考慮出資問題,在平分的基礎上照顧出資多的一方。
b、離婚時如款還完,又能夠提供充足的證據,法院一般不會認定該套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c、婚后父母買房交付首付款,登記在子女名下,子女每月償還貸款,原則上該套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平均分割,法院處理時會適當考慮父母出資問題。
4、父母以自己名義買房給子女居住,房屋登記在父母名下,房產的所有權是屬于父母的,子女只有居住權,離婚時便不存在房產的分割問題。
涉及到房產的問題通常是比較復雜的,容易出現爭議,尤其是每個家庭在買房的時候情形都不一樣,出資方式、還貸方式、登記情況等很多因素都會影響房產的所有權。如果自己的財產利益即將面臨威脅,一定要及時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必要的時候咨詢婚姻家事律師,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我們,我們會予以更改或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