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關系,男方給女方買房寫的女方名字,男方反悔了有權追回房產嗎?
2022-06-22 11:31:58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1716
房產是重要的不動產之一,對于每個人來說都是一筆重要的財富,因此生活中因房產而產生的糾紛也比較多。如果雙方是情人關系,男方給女方買的房子,房產證上是女方的名字,那么男方有權追回嗎?
如果男方系借給婚外第三人錢款購買的房產,并且有相關借貸憑證,如:轉賬記錄、借條等可以證明雙方間存在借貸的合意,那么即使房產的權利人系女方,男方可以主張要求女方返還借款。
如果男方系贈與的話,贈與系贈與人將其個人財產無償地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如果贈與合同經過公證是無法撤銷贈與的。
房產作為不動產,如果房屋已登記至女方名下,則依據我國物權公示公信原則,該房產從外觀上看系女方的財產。如果女方確有證據證明雙方之間存在贈與行為,則男方的原配妻子可以主張要求婚外第三人返還購房款。
也就是說,男方在未經女方同意的情況下,將款項轉給婚外第三人屬于擅自處分了夫妻共同財產,進而導致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權益遭到侵害,故妻子有權主張要求婚外第三人將男方出資為婚外第三人購房的款項予以返還。
房產的價值很高,如果要給他人買房一定要考慮清楚,并且了解相關的規定,出現房產糾紛可隨時咨詢律師,根據實際情況來分析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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