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撫養權怎么判?
孩子撫養權往往是夫妻離婚時爭論的焦點,那么法院對離婚訴訟撫養權一般會怎么判呢?
實際上父母離婚時可以協商,協議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對離婚孩子撫養權的判定大致有以下情況:
一、不滿2周歲的子女原則上由母親撫養
子女不滿兩周歲的子女,原則上由母親直接撫養。因為此時孩子正處于哺乳期內,需要母親更多的照顧。但是母親有影響子女健康成長情形的除外,如因違法犯罪行為被判刑的、品行不端的、或者經濟條件不能撫養孩子的等。通常情況下子女原則上由經濟能力較強的一方撫養更有利。同時母親有以下情形,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同時父母雙方協議不滿兩周歲子女由父親直接撫養,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子女兩周歲以上,八周歲以下
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約定由誰撫養,如果雙方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優先考慮:(一)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三)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三、子女已滿八周歲及以上
根據民法典規定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因為子女滿八周歲及以上已經有了一定的認知判斷能力和社會實踐經驗,父母在協商其撫養權的基礎上應當遵循子女的個人意愿,充分考慮孩子的需求。法院在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上也會同時考慮父母雙方的綜合實力家庭環境是否有利于子女,對于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而言,應當尊重其意愿,由子女自己選擇隨父親一方還是隨母親一方生活。
以上是針對離婚訴訟撫養權的簡要概括,離婚律師建議離婚父母平等協商子女撫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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