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子女探視權的規定有哪些?
2022-05-23 17:26:53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1848
婚姻生活需要經營是眾所周知的,但做到經營婚姻的人卻很少,往往都是因為日積月累,矛盾越來越深,終只能選擇離婚。那么,離婚后子女探視權的規定有哪些?
離婚后子女探視權的規定有哪些?在司法實踐中,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可以申請強制對方配合履行探視權。雙方可以先行協商,協商不成,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保障探視權,除非該方具有吸毒、、酗酒、家庭暴力等惡習,探視可能危及孩子的身心健康,或是該方具有利用探視藏匿孩子的行為。雙方就探視權履行發生爭議,訴至法院時,法院一般會根據實際情況確認探視權的具體內容和履行方式。有了生效的法律文書后,若對方依然不配合探視權的行使,可以申請強制對方配合履行探視權。強制執行探視權時,由于探視權為人身屬性,法院直接插手將孩子帶出來交給執行申請人是比較少見的,一般是組織雙方調解或者掛入失信人名單,以迫使對方來履行配合探視權義務。
離婚律師提示,法律上保障探視權的手段較為單一且執行力度不大,建議尋求家族德高望重的長輩或者基層群眾組織協助調解,盡量協商處理探視孩子的問題。關于離婚后子女探視權的規定,如果您還有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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