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可以異地起訴離婚嗎?起訴離婚要怎么做?
家暴是婚姻家事中將常被提起的話題,也是在一些家庭中真實存在的問題。面對家暴,有些人選擇了妥協,但是無論何時我們都在呼吁大家,一定要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主要的是及時收集、保存證據。那么如果遭遇家暴想要離婚,可不可以異地起訴離婚呢?
起訴離婚需要前往被告的戶籍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家暴并不影響管轄,建議根據實際情況起訴。
【分析與法條引用】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ㄒ唬Σ辉谥腥A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ǘο侣洳幻骰蛘咝媸й櫟娜颂崞鸬挠嘘P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ㄋ模Ρ槐O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千零七十九條的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ㄒ唬┲鼗榛蛘吲c他人同居;
?。ǘ嵤┘彝ケ┝蛘吲按⑦z棄家庭成員;
(三)有、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ㄋ模┮蚋星椴缓头志訚M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的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據公安機關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鑒定意見等證據,認定家庭暴力事實。
婚姻中出現家暴是非常可怕的,對受害人的心理和身體都會造成很大的傷害,在婚姻生活中,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必要的時候尋求他人的幫助,建議遇到法律方面的問題及時咨詢離婚律師,律師會根據具體情況提供合理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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