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子女撫養權給對方,現在還可以要回來嗎?
2022-04-26 16:22:25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2252
重新審視自己的婚姻關系或許很難,但當堅持到后一刻,我們會發現自己的選擇是多么正確,今天我們討論關于離婚后子女撫養權給對方,現在還可以要回來嗎?
離婚后子女撫養權給對方,現在還可以要回來嗎?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是雙方作為孩子撫養人的法定權利。一般說來,雙方是可以協商簽訂協議書,變更孩子的撫養權。但是如果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原則判決是否變更。
具體來說,可以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情形有:① 八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②子女的撫養權判給一方,但子女實際上跟另一方共同生活的;③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④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⑤ 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婚姻是我們的第二次人生,往往可以教會我們很多到道理,想要真正掌握自己的幸福,就勇敢的去表露自己的心聲。如果您有關于離婚后子女撫養權給對方,現在還可不可以要回來的相關問題,請及時反饋給離婚律師,給您制定可行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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