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離婚不離家」的夫妻,最后婚姻都怎么樣了?
在我接觸過的1000+案例中,經常會遇到這種情況:
夫妻倆雖然早已領了,卻依然過著同居生活,白天同吃同住,夜里同床共枕,和婚前沒有任何差別,誰都不提離婚的事,就這么心照不宣的過下去。
很多人無法理解這些夫妻既然選擇了離婚,結束夫妻關系,卻依然模糊界限,住在一起。這樣的離婚到底是為了什么?
「離婚不離家」其實在當下這個社會中是很多離異家庭的一個縮影。
一是因為「離婚不離家」已經成為很多家庭的一種形態;二是因為當事人也覺得這樣可能不妥,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但是他們不知道這樣的處理到底是好是壞。
更為關鍵的是:他們對將來是迷茫的,所以在關系的處理上時常陷入不知所措的狀況中。
給各位分享三個女性當事人「離婚不離家」的真實故事,看看她們的講述吧!希望可以給你一些思考和啟發。ps:以下內容已獲得當事人允許,請勿對號入座。
1、王女士,坐標成都,29歲,結婚2年,離婚3年10個月
我和前夫16年結婚,18年離婚,我和他當時是閃婚,因為當時為了能留在成都本地,有個屬于自己的家,我才選了這個本地男人,結果婚后發現和他性格實在不合,相處極為痛苦。但是由于他已經離婚過一次,這是二婚,他不想離,但是我很堅持。
為了快速離婚,我和他辦理的是協議離婚,沒有通過法院,所以協議上的房子只說是各自分50,卻沒有安排誰來接手,固定時間賣掉……結果就是隱患非常大!
之后的幾年,我鐵了心要賣房子,但是他鐵了心耍賴,趕走中介和買家,這房子根本無法出售。他也當著家人的面說:房子我不賣,拖死你!他內心的想法其實很明確。
如果房子不賣,我就被拖著,很少有人能理解我,所以我就不可能再戀愛結婚。他反正都離兩次了,破罐子破摔,這輩子他不結婚了,也拖我下水孤獨終老。如果我熬不住,搬走,那他正好獨占房子,房貸我還得一起還,這種美事他特別喜歡。
所以「離婚不離家」有可能并不是什么大家的選擇,很有可能就是純粹的一方是無賴,想把另外一方拖死。之所以他敢如此拖著我也是因為那時候孩子中班,我本是想在孩子小學前處理好房子帶孩子離開這個城市。
我和孩子的戶口都在老家。他拖著房子不變賣的原因也許有一個是怕房子賣了我帶孩子回老家了他就沒什么機會見孩子了吧。不過就算他有這個想法也不代表他是個好父親,因為就是現在他也是兩三個月見孩子一面。
故事講到這里就該結束了,后還請各位口下留情。一個女人在一線城市,孩子讀書、居住證、工作、都需要一個自己的房子,人到中年,考慮的不是自己爽不爽了,孩子肯定排在自己前面。
2、李女士,坐標深圳,35歲,結婚4年,離婚半年
我和老公是大學同學,17年結婚,今年離的婚。離婚原因是出軌。
離婚半年后,他周末會回來陪孩子在家住,衣服也沒有全拿走,有次我無意聊了那個女人,他說沒有跟那個女人繼續在一起。
他從不主動找我說話,有事情找他會很熱心地幫,但我也是敏感的,偶爾還會鉆到被出軌的情緒中,他跟那個女人的點點滴滴都在腦中揮之不去,總懷疑他在說謊。
他周末回來對我們娘倆好的時候,我都會覺得我們沒有分開,但其他看不到的時間,我就會陷入到胡思亂想之中,也沒有辦法完全相信他。
前不久他提出了想和我復合的事情,但不想我過問他所有的事,我卻猶豫了。
3、朱女士,坐標北京,47歲,結婚20年,離婚13年
我的大學年代那時禁止學生戀愛。84年秋,我被分配到北京,和前夫成同事。那時我常給國家總理、部長寫講稿,他給領導做禮賓和翻譯。
85年春,我首談戀愛,那時前夫年輕有為,仕途光明。一年后他出國讀研。經過三年苦戀后結婚、我也出國讀研、棲息到他身邊。88年-92年,前夫艱難創業期。我和他恩愛如初,五年從未紅過臉。
92年他回國創立公司時,我在異國他鄉生下女兒,93年我再孕子時他出軌,08年離婚時 他一再染指助手,只因他工作常年在國內,我在他鄉育兒女。
離婚后前夫反而勤回家,那個時候正好兒女均上了中學且是全日本難校,他再婚、再再婚后則更勤回來小家居住,原夫妻處成了良好「兄妹」。
我們雖然沒有了夫妻關系,但是和他就像朋友一樣相處,彼此有商有量,對彼此也沒有過高的期待,相敬如賓生活著,再也沒有以前的劍拔張,關系反而緩和了很多。
一家四口愈加其樂融融,直至他和現妻斷聯大半年,終突逝在我和他原來的家、和我倆的孩子身邊……
離婚13年來,他的親友都和我說,他老了肯定會回家的。后他是真的回家了,只是倒在浴缸后沒再睜眼。我的初吻和后我急救給的人工呼吸,終點覆在了起點,這緣也算是「圓滿」吧。講到這里,三位女性的故事就該結束了。其實離婚的真正含義,是形式上的+內容上的情感了斷?!鸽x婚不離家」只是法律上的關系結束,但形式上跟不離婚并沒有太實質的差別。
如果你從感情上原本就不想了斷,那么你就不應該去選擇離婚。你可能會說,這是被逼無奈,如果是這樣,你應該努力的方向不是以「不離家」來試圖重拾婚姻,而應當是徹底了斷情感關系來獲得新生。
是否離婚說到底是一個取舍,在我遇到的大部分「離婚不離家」的咨詢者里面,不管他們嘴上說出來的理由是什么,他們的內心,其實仍然對婚姻抱有一絲幻想——這才是他們選擇「離婚不離家」的真實心理,只是很多人不愿意去承認而已。
他們無法解決婚姻中存在的問題,所以只能選擇離婚;但他們又舍不得這些年為這段婚姻和感情投入的心力,所以不能做到徹底了斷。
「離婚不離家」的這種相處模式有著巨大的法律風險,一旦處理不好就會引火燒身,得不償失。
,是離婚后的人往往以為自己自由了,可以在外面另外找對象了,于是離婚的一方可能會去外面找一個人隱婚。
但是由于這邊為了共同養育孩子,雙方仍舊以夫妻名義對外宣稱,這種情形有可能涉嫌重婚,而知道對方已經結婚仍然與之生活在一起,那么與之共同生活的人也有可能構成重婚罪,除了重婚罪之外,還會有構成罪、猥褻罪等風險。
以前是因為有婚姻法作保證,這些性犯罪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構成的,但是現在已經解除了婚姻關系,特別是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如果在生活當中像未離婚前那樣不注意性關系,就很容易有可能觸及犯罪。
第二,是由于雙方未辦理復婚手續,雙方并不存在婚姻關系,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產生的權利義務,對于對方同居期間的財產分配不適用民法典。
在這種情況下,在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比如說房產如果登記在甲方的名下,首先就會推斷為是甲方的個人財產,乙方如果主張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就要承擔起舉證責任,如果不能舉證就會終喪失分割該財產的權利。
同時由于同居期間個人收入在原則上歸其本人所有,那么假如男方外出工作,而女方在家照顧子女料理家務,在解除同居關系處理財產的時候,女方很有可能就會吃虧,這一點女性朋友一定要注意。
后想告訴各位,不管是結婚還是離婚,我們都應該選擇正確的方法面對,如果選擇了離婚就應該在離婚后開始自己新的生活。
如果可以重歸于好就應該選擇及時復婚,只有用正確的方式面對,才能保證自己在遇到問題時受到法律的保護。
婚姻是一場修行,在不同的時刻看見不一樣的自己。在親密的關系里保持獨立,成就彼此,這才是真正的愛。
年輕時的吵架,中年時的包容,老年時的陪伴,無疑都是婚姻中的美好時刻。愿婚姻中的我們千帆過盡后,仍然牽手漫步山間,一起看夕陽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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