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的房子屬于個人財產嗎?
現在很多的年輕人為了結婚都不得不在結婚前買房,由于資金不足的原因,只能選擇貸款買房。準備結婚的情侶一定會談到買房這件事,談得好的順利結婚,談不好的原地分手。那么,這時候就會出現一個敏感的問題,婚前買的房子屬于個人財產嗎?
于是很多男性網友吐槽:從前結婚要求我們必須有房,不買房堅決不結婚,現在我堵上爸媽和我的全部身家買了房,又變成了我的錯,結個婚咋這么難?但也有不少女性網友認為:現在的男的都太“雞賊”,一個不小心就容易中了他們精心算計的套路里,萬一賠錢嫁了我怎么辦?
現實生活中,婚前買房的情侶,很多都是男方父母出首付買房。動輒幾百萬的房子,就算感情再好的情侶,也難免會留個心眼。作為婚家律師,我常被問到:結婚前,男朋友父母出首付買的房子,離婚時我能分到嗎?
今天就來給大家仔細講一講。
如果這個房產登記在男方名下的話,這就是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如果婚內貸款依然是由他的父母來償還的,那么這套房子將被視為是男方父母對男方的個人贈與,離婚的時候是不予分割的。
如果說結婚后,房貸是由夫妻二人共同償還的,那么婚內共同還貸的部分以及還貸相應的增值部分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可以分割了。
如今“談房論嫁”已經成為常態,隨著不斷沖上熱搜的離婚潮,婚姻中房子的歸屬問題變得越來越敏感和尖銳。不論男性還是女性,專業離婚律師都建議多去了解一些婚姻法常識,不見得是要去提防著另一半,而是為了去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誤會,避免遇到問題時,慌亂不堪,束手無策。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我們,我們會予以更改或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