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聚好散,協議離婚要怎么處理?
問題一:協議離婚的前提條件
我國《婚姻法》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橐龅怯洐C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
也就是說,男女雙方協議離婚的,必須自愿簽訂《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中需要對雙方的共同財產、共同債權、共同債務、子女的撫養權等作出處理,民政局才會發給。
問題二:協議離婚手續辦理流程
辦理機關: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所需材料:
1、本人結婚證(原件及蓋公章面,當事人那一面的復印件);
2、男女雙方提交戶口薄(原件及蓋公章的面,當事人那一面的復印件);
3、男女雙方提交(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4、《離婚協議書》(三份);
5、男女雙方提交兩張2寸的近期免冠單人彩照。
辦理程序:
1、審查: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范、有效;詢問相關情況。
2、受理: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婚姻登記員簽名。
3、登記:符合離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4、備注:離婚雙方當事人需親自到場,不能委托辦理;離婚協議書應當就夫妻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等問題達成一致認可,在登記員面前完成簽名;當事人有一本結婚證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婚姻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
問題三:《離婚協議書》簽訂時注意事項
1、《離婚協議書》中未約定撫養費,或者約定撫養費金額和支付方式不清晰,導致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向另一方主張撫養費時沒有依據,導致訴訟風險;
2、《離婚協議書》中未對所有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面臨日后發現尚有共同財產未分割,但已過時效無法主張的風險;
3、《離婚協議書》中未對共同債權進行分割,誤以為共同債權無需分割,致使債務人在償還債務給一方時,另一方沒有收到信息而錯失主張的佳時間;
4、《離婚協議書》中未對共同債務明確約定,致使債權人主張債權時,一方完全沒有想到需要承擔該筆債務,造成財產流失。
以上四種情況僅是每個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都必須要注意的事項,但每個人的實際情況都不同,在簽訂《離婚協議書》時一定要對自身情況準確把握,避免離婚后又產生各種不必要的紛爭。
問題四:《離婚協議書》是否一經簽署就生效
簽署《離婚協議書》的目的是解除身份關系,即離婚,而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需辦理離婚登記,因此,《離婚協議書》在辦理離婚登記時生效,也就是說,只有在民政局辦理了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才是生效的《離婚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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