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需要用戶口本么?
起訴離婚是必須要準備戶口本,個人和結婚證等材料的,而且當事人還要寫一份離婚起訴書,說明起訴離婚的理由,而且在起訴書中還要對財產的分割和撫養權歸屬進行要求。
一、起訴離婚必須要用到戶口本嗎
去法院起訴離婚,顯然與去民政局協議離婚是不一樣的。起訴離婚,是將離婚作為民事案件進行處理的。因此起訴離婚,主要是和法院對于民事糾紛立案要求相關的。起訴離婚目前來說,是不需要戶口本的。因為《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指出,當事人提出起訴、自訴的,應當提交的材料中,起訴人、自訴人是自然人的,提交明復印件;起訴人、自訴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提交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明書;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能提供組織機構代碼的,應當提供組織機構被注銷的情況說明。還有,具體明確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與他人相區別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等信息和訴請相關的證據或者證明材料。
因此關于原告主體資格證明這一項,戶口本并不是必須要帶的。
二、起訴離婚要帶什么材料呢
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要求,如果當事人去法院起訴離婚的時候需要帶上離婚起訴書、結婚證、、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其中,如沒有結婚證,可到辦理結婚證的民政局補開證明。其中,民事起訴狀起訴狀要準備三份,一份交法院,一份由法院交給對方當事人,還有一份你需要自己保留,以便在開庭時所用。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財產信息的證據。財產清單財產清單需要準備三份,交法院一份,由法院轉對方當事人一份,還有一份你自己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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