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
2019-06-28 14:42:39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1828
婚內財產分割協議是婚姻契約的一種,是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訂立的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與民事義務的協議。婚內財產分割協議具有三個特點:(1)協議簽訂是以不離婚為前提條件的;(2)協議簽訂時間與婚姻關系存續時間一致;(3)協議的主要內容是對夫妻財產進行內部分配。
婚內財產分割協議本質作為一種合同,原則上不違反合同法基本原則,不具有《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合同無效的情形,都應當被認定為合法有效的,夫妻雙方應當按照協議約定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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