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官司爭取財產如何分割
2023-03-13 17:23:30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1544
離婚官司爭取財產分割,一般需要遵守以下原則:
1. 法定原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夫妻財產進行分割,如《婚姻法》規定,夫妻共有財產的處理,應當以家庭生活需要和經濟能力為原則,協議處理的住房、共同儲蓄、共同債務等財產,應當由雙方共同協商處理。
2. 公平原則:夫妻雙方應當根據各自的貢獻、家庭角色等因素進行分配,一般認為經濟貢獻、家務勞動、撫養子女等都是重要的因素。
3. 自愿原則:財產分割要在夫妻雙方自愿的情況下進行,不能出現惡性爭斗。
在實際操作中,財產分割的具體做法包括以下幾種:
1. 協議分割:夫妻雙方經過協商,簽訂協議進行財產分割。
2. 外部仲裁:夫妻雙方可以尋求仲裁機構的協助進行財產分割,如公證機構、仲裁委員會等。
3. 法律訴訟:夫妻雙方可以在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財產分割。
在具體操作過程中,雙方必須保證財產的清晰性,如明確財產來源、資金走向等,在協商中要注意保護雙方的利益,如在主副財產中分割、在家庭紅利中分割等,這些方法都可以減少離婚分割財產的矛盾,盡力維持離婚分割財產達到的和諧與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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