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訴狀書要如何書寫?
一、離婚財產分割訴狀書要如何書寫?
原 告:
被 告:
訴 訟 請 求
一、依法分割離婚后財產以及租金。
二、訴訟費由原、被告各承擔百分之五十。
事 實 與 理 由
原、被告于XXXX年相識,XXXX年XX月XX日登記,XXXX年XX月XX日生一男孩XXX。XXXX年XX月XX日原、被告因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經人民法院調解離婚,XXX隨被告生活,但夫妻共同財產并未完全分割。
XXXX年,被告拒不按約定分割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三套夫妻共同房產:(1)三室一廳住宅樓房一套,系商品住宅產權房,建筑面積75.38平方米,位于濟南市XXX區XXXX小區XXX號樓X單元XXX室,現由XXXX帶XXXX居住使用;(2)一室一廳住宅樓房一套,系XXX單位宿舍房改房,建筑面積48.31平方米,位于濟南市XX區XXXX南區XXX號樓XX單元XXX室,現由XXX居住使用;(3)三室一廳住宅樓房一套,系濟南XXX總公司職工集資建房,建筑面積75平方米,位于濟南市XXX小區XXX號樓XX單元XXX室,現由XXX(出租)使用。就分割上述財產及孳息租金X元,原、被告多次協商未果,原告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之規定,特訴諸人民法院依法判如所請。
此 致
XX區人民法院
原告:
XXXX年XX月XXX日
二、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
按照合同法,這種法律效力體現為二:
一是表明當事人的約定得到法律的肯定,當事人的合同權利會得到法律的保護;
二是合同約定的內容開始實際履行。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內容也相應體現在兩方面: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得到法律的肯定;雙方當事人均應全面履行協議約定的內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適用合同法有關履行的規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財產分割協議卻不具有強制執行力,這一點與訴訟離婚中形成的調解書不同,調解書中的財產處理的內容雖然也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結果,但這種協議是在法官的主持下進行的,其內容的合法性經過司法審查,所以,調解書中的財產處理部分具有強制執行力。而財產分割協議則不同,法律并沒有賦予婚姻登記機關對財產分割協議內容的合法性的審查職權,婚姻登記機關只在形式上進行審查。由于未經過司法審查,因財產分割協議的履行發生爭議時,與其他合同一樣,必須先經過合法性審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確認,待形成裁判文書后,可申請執行。
所以,財產分割協議后不得在離婚訴訟中作為財產分割的依據。財產分割協議是協議離婚的一部分,與離婚訴訟是兩種完全獨立的離婚制度,二者在具體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協議離婚中的自愿原則貫穿了包括財產分割在內的每一個環節。在財產分割協議中,一方可將自己的財產以財產分割的名義給予對方都可(與此對比,訴訟離婚中則只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處理一方個人財產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協議離婚中的自愿原則的財產分割協議只能作為協議離婚的一個環節而不可獨立于協議離婚之外,不能用于訴訟離婚中。
在分割共同財產時一般情況下會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則去分割的。如果在辦理離婚手續時一方出現了家庭暴力、遺棄家庭成員等嚴重違法的行為后,受害人也是可以依法索要相應的離婚賠償費用,在計算和確定離婚賠償的具體金額時,也是會按照雙方的實際情況以及造成的損失來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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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割訴狀書要如何書寫?
夫妻在離婚的時候是需要對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通常是先由當事人之間協商處處理,如果無法協商一致的話,那么再由法院進行判決。而在具體對離婚財產進行分割的時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到底離婚財產分割注意什么?請閱讀下文進行了解
一離婚財產分割注意什么?
1、確定分割的原則和標準;
2、婚姻存續期間,承擔義務較多的,可以要求補償,多分些財產;
3、對方如存在重婚、與他人同居等過錯,無過錯一方,可以要求賠償;
4、離婚后一方生活有困難,可以從幫助的角度多分些財產;
5、跟子女的一方、婦女一方,在分房、財產可適當照顧;
6、財產分割好找一個雙方都信得過的人或律師做中證人,主持分割。
要區分所分割財產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分割按份共有的財產是財產共有的按已有的份額進行分割,分割共同共有的財產是財產共有人先確定每個財產所有人的份額,后按確定的份額進行分割。產權必須明確、清楚。協議書內容要符合均等處理并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另外,對不宜分割或分割有損其價值的財產,協議當事人可采取折價補償等方式處理。共有財產分割后,當事人一方要出賣自己分得的財產時,若該財產與其他共有人分得的財產屬于一個整體或分配使用的,其他原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夫妻共同財產具體主要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自結婚登記之日起至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
具體的應包括:(一)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性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五)一方或雙方對外享有的債權。
二、財產分割(俗稱析產),是指財產共有人分配共有財產的行為。
財產分割常見的有: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分割共同繼承或受益的遺產、分割合伙經營的財產、分割合資合作聯營 的財產等。分割協議,是指財產共有人經協商一致,對其共有的財產達成分割意見的書面協議。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財產的行為,常見的財產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分割共同繼承或受遺贈的財產、分割合資(合作)或聯營的財產等。要算清家底,包括共有財產、個人財產、債權、債務情況。
根據上文的講解后,我們清楚的知道進行離婚財產分割時一般是需要注意什么了。由于雙方都想在離婚的時候為自己爭取更多的利益,因此建議你好是委托專業律師來幫助你。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北京離婚律師網站委托你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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