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人給我轉過幾萬塊,現在他老婆起訴我,法院已經給我下了傳票,我該怎么辦?
兩個人結婚以后,很大一部分財產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在資金支出方面,有時需要兩個人商量,擅自支出大筆財產很可能會引起另一方的不滿。尤其是,有的人會將大筆錢轉給其他異性,很有出軌的嫌疑。
如果男方的妻子主張該筆款項的支出未經其同意,即男方在未經其配偶同意的情況下,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將部分夫妻共同財產轉移給您,則其妻子是有權利主張要求您返還的。
需要明確的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ㄒ唬┕べY、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ㄈ┲R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ㄎ澹┢渌麘敋w共同所有的財產。
也就是說,以上法律所明文規定的財產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時,夫妻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無權單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如果夫妻雙方對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獲得的財產作了相關約定又或者是夫妻一方處分的是其婚前個人財產,則其處分的財產不應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上述情況的法律依據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千零六十五條之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千零六十二條、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以及千零六十三條規定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ㄒ唬┮环降幕榍柏敭a;
?。ǘ┮环揭蚴艿饺松頁p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ㄈ┻z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ㄋ模┮环綄S玫纳钣闷罚?/p>
?。ㄎ澹┢渌麘敋w一方的財產。
因我國實行的是夫妻財產共同制,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如夫妻雙方未進行特別約定,則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形成共同共有關系,如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未經另一方同意私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時,另一方有權要求獲得財產的第三人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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