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對方出軌的錄音證據起訴離婚時如何要求賠償?
婚姻生活不是一帆風順的,有時候會出現一些摩擦和矛盾,也有時候雙方會犯一些錯誤,有些錯誤能夠原諒,但是有些卻讓人無法忍受,例如出軌,是絕大部分人是不能接受和原諒的。當到了不可原諒的地步,就會產生離婚的想法。這時候,如果有對方出軌的證據,如何要求賠償呢?
《民法典》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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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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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民法典》千零八十條規定:“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民法典》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民法典》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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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與他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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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ㄋ模┡按?、遺棄家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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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述法律規定以及您的描述,如果您手里持有丈夫出軌的錄音證據,可以據此起訴其離婚,在要求賠償時,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個是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但是一般來說這個金額并不會太高,超過五萬元的可能性相對較低;第二個是可以根據上述《民法典》千零八十七條的規定要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依據照顧女方、無過錯方的原則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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