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訴訟費多少錢?
起訴離婚訴訟費多少錢由人民法院決定,在現實生活中也要根據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分析,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起訴離婚的訴訟費包括:
1、案件受理費;
2、申請費;
3、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4、案件受理費包括:
(1)審案件受理費;
(2)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3)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具體到起訴離婚訴訟費多少錢?一般起訴離婚的費用是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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