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角度上來看,《江照黎明》中的李曉楠需要替她丈夫還債嗎
熱播劇《江照黎明》中,李曉楠的丈夫蘇睿為了追求“一夜暴富”而沉迷網絡,欠下巨額債務。蘇睿去世后,李曉楠被人逼債以致無處容身。
作為婚姻家事律師,看到這里我很想給大家科普一個法律點,那就是——“賭債到底屬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李曉楠應當承擔丈夫因欠下的債務嗎?”
回答這個問題前,大家先要了解,什么是夫妻共同債務?
關于夫妻共同債務,《民法典》千零六十四條規定: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債務存在兩種情形:
一是“共債共簽”的債務,即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二是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但是該債務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者夫妻共同生產經營,這種情況下,雖然債務以一方個人名義簽署,但也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然后我們再說,賭債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四條規定:
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從事、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說,《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司法解釋已經明確規定賭債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因此,從法律上講,李曉楠沒有償還蘇睿生前所欠賭債的義務!
作為律師,我也想提示下大家:我國法律不保護非法債務,是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因欠下的債務屬于非法債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也建議和“李曉楠”一樣的妻子們,如果遇到了這類情況,一定要盡快咨詢律師,通過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安全和利益。
我是易軼家理律師事務所創始人,專業婚姻家事法律服務,有任何婚姻相關的法律問題歡迎隨時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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