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只有會放下觀念的女人,才能過得更快樂!
作為一名離婚律師,我每天都要見很多當事人,他們的共同點是都受過“愛”之苦。在婚姻和家庭里,她們曾經沉寂,旋而重生,引人深思。但愿在這些別人的故事里,你可以讀懂自己的婚姻和家庭!
前不久,我曾經一個女當事人在微信發信息告訴我,雖然已經事過境遷,但總會在生活不順遂時,過往的傷痛似乎就會從浮現腦海。當時已是深夜2點,我剛剛忙完手頭的案卷,看到微信后,回憶了下她整個離婚案件的過程,我突然意識到她的堅強源自「內在自尊比較強」和「根本沒有放下」的心理。說到她跟他前夫離婚的理由,我至今覺得唏噓。他們結婚是因為雙方商議好不要孩子,離婚是因為男方屈服于現實,想要孩子。
起初倆人結婚時,她跟前夫約定不要孩子,因為她媽當年生她很辛苦,遭了不少罪,她的前夫對孩子也不是需求非常強烈,也不是很喜歡孩子的人,同意做丁克族。剛開始結婚頭幾年,公婆一提到懷孕的事兒,前夫還肯主動把責任攬到他自己身上,說他的精子活性弱,公婆雖然有點著急,但也沒辦法。
結果去年前夫的父親得了一場重病,雖然命保住了,但他在病重之際顫顫微微跟前夫說沒看到下一代,有點死不瞑目的意思。再加上,前夫的一個好哥們兒,本來也是丁克族,跟老婆結婚十幾年一直恩愛如初,結果去年他的老婆意外懷孕,生了個兒子,高興的不得了,天天在盆友圈狂刷,徹底動搖了前夫的堅持。她的前夫再三考慮之下,跟女方說「要不咱們也生個孩子吧」,她堅持不要肯,責怪對方不講信義,直到接到了前夫的離婚起訴狀,無奈之下她找到我咨詢。
在離婚之后,她告訴我看到前了一個她自認為比自己差太多倍的女人后,產生了一種覺得自己不被人愛、在別人心中沒有價值的感覺,于是躲在家里哭了幾天后,告訴自己要振作起來,滿血復活。她說自己扛著這個無形的傷痛義無反顧的奔跑,可那些傷痛,仿佛戴著隱形的枷鎖,讓她喘不過氣來。
可她不斷的對自己心理暗示:「必須努力,讓自己過得比離婚前更好,那個男人都可以選個這么差的女人,我一定要讓他后悔!」,她甚至在朋友圈發了許多「我很好」、「我很棒」和許多正能量的雞湯文。結果事與愿違,她發現自己越想證明過得比他好,越沒那么好。沒過多久,她開始大把大把掉頭發,整宿整宿失眠,茶不思飯不想……
又是一個深夜時分,她打電話過來對我說:「易律師,我感覺自己都快要抑郁了,我整宿喝酒試圖麻痹自己,可我就是睡不著,我該怎么辦?」,說完后,給我發了幾張她的近照。我仔細看了下她發的照片,頭頂有些地方甚至能看到頭皮。不到一個月她的頭發掉的如此之多,我無法想象她內心承受了多大的壓力。這個女人雖然嘴上說著自己幸福,可真實的狀況全在身體上暴露的體無完膚。那段時間,我會找她聊聊天談談心,花了很長時間才慢慢陪她走出陰影。
現實生活中有很多人把婚姻看成是第二次生命,把離婚看成是生命中的劫難。面對離婚,憤怒、悲痛、一蹶不振。離婚對女性而言不僅是一種關系的斷裂,更是一種創傷性體驗。在我辦過的1000+案例中,離婚是人生第二位不幸,會讓當事者經歷極大的「失落」。甚至會產生適得其反的行為,比如:為了證明自己而去逼迫自己一定要努力發光,走出陰影。
面對這種巨大的喪失,她們或許需要多一些時間,也需要多一些支持和幫助。對于這類當事人,我的建議是:
1、離婚后,很多女性面臨的大問題就是情感問題。離婚之后,千萬不要著急馬上投入到另外一段感情,此時你需要沉淀和觀察自己,等自身情緒穩定下來再去開啟一段新感情。2、離婚后,不要為了發泄情緒或報復對方而阻撓對方和孩子的親職權。離婚破壞的是夫妻關系,親子關系還在,你撫養孩子,對方可以探視孩子,他的權利不能夠被剝奪。3、離婚后,也要保持自我覺察,不斷成長,再大的創傷也能被療愈,當自己學習成為愛的本源,和誰在一起,都會幸福。
幾乎每一個離異女性度過創傷期,都有自己一套獨特的方法:有人旅行一整年,有人挑戰極限運動,有人辭職換工作,有人搬家賣房子,甚至有人出家禪修N年……雖然方法不同,但相同的是,她們都不再逞強,而是懂得尋求幫助,過好當下。逞強意味著自我保護,當一個人專注于保護自己,她會切斷外界的愛和關注涌入的渠道,雖然傷害減少,愛也減少了。不再逞強,意味著你正在和自己和解。離婚后的人生,是結束過往,也是開始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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